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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融媒体中心2021年提前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公告
日期:2021-03-05 17:19 浏览:1031

根据事业单位提前招聘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玉溪市江川区融媒体中心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决定提前招聘在职在编播音员、主持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3.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语言持有国家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书;有较好的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5.服务期限五年,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招聘。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7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yxsjcqrmtzx@163.com。

3.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报名材料到玉溪市江川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室报名(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湖滨路北段18号),报名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4.考生报名应提交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玉溪市江川区融媒体中心2021年提前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相关获奖证书等资料参加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

5.报名联系方式:

玉溪市江川区融媒体中心0877-8018969

赵老师 13987751297

(二)资格审查

由考核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其中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需携带报名材料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08∶30-12∶00)到玉溪市江川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室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签字。

现场报名人员和网上报名人员到玉溪市江川区融媒体中心接受资格审查时,居住于云南省内人员需提交健康码和行程码,居住于省外人员需提交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比重为4∶6,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报考岗位,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则全部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

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不进入体检环节;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违约,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时参加由区融媒体中心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应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六、监督电话

玉溪市江川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877-624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