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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通告
日期:2026-05-22 17:33 浏览:79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玉溪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专项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地的县(市、区)为范围(市级单位专项招聘原则上在玉溪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玉溪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29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玉溪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玉溪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报考管理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服现役期间在副班长、班长、分队长、军械员兼文书、军士参谋等岗位累计任职3年以上。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拟安排专业技术岗位相同或相关专业,原则上服现役期间在相同或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累计任职3年以上。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情形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21日8:30—5月29日18:00,报名人员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携带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获奖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一张,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备查,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填写《玉溪市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招聘到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5月21日—5月29日期间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接收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核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资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核

  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按照《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进行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复核,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待安置期间被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减扣相应服现役表现量化得分。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后作为考核成绩向接收单位书面通报,同时汇总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划定面试范围(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数,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出现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并列时,并列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组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实施。

  2.面试通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发出。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聘人员。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面试的成绩和综合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仍然相同,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排序;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的排名并列。

 

(五)确定拟聘人选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各接收单位通报应聘人员考核、面试、综合成绩,由接收单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排名并列的经接收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将在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按照有关规定,公示期间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者其它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以从本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重新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批准。


(八)聘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全市拟聘人员后下发安置通知。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接收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发出安置介绍信、聘用通知和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科 0877-2770695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秘书科   0877-2617919

 

(二)报名咨询电话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7-2771961

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7-6186778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7-6767166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7-3029173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7-5016366

易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7-6166719

峨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7-4066571

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7-7770328

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7-6095611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yVNEm90psB2lOrEjmrwZQ